健康話題/別把一般商品說成醫療器材!販售醫材也要有資格

  • 2026-10-14

「加速排酸」、「促進血液循環」、「暢通靜脈」、「改善靜脈曲張」……一般按摩產品如果使用這些醫療效能宣稱,可能不是普通的行銷話術,而是違法廣告!

業者於網站宣傳全腿氣囊溫感按摩產品,使用「加速排酸」、「促進血液循環」、「暢通靜脈」、「改善腿部腫脹及靜脈曲張」等詞句。因該商品並非醫療器材,卻宣稱具有醫療效能,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第46條,遭裁罰新臺幣80萬元。

⚠️ 一般商品不得宣稱醫療效能

一般按摩器、護具、衣物或生活用品,不得任意宣稱:

❌ 治療疾病
❌ 改善靜脈曲張
❌ 促進血液循環
❌ 加速排酸或消除發炎
❌ 修復神經、軟骨或關節
❌ 預防、中和或改善特定疾病

非醫療器材卻宣稱醫療效能,可處新臺幣6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

? 真正的醫療器材,廣告也不能隨意刊登

醫療器材廣告原則上應於刊播前申請核准,刊登內容不得超出或擅自變更核准文字。非醫療器材商也不得刊登醫療器材廣告。

未申請核准、擅自變更廣告內容,或由非醫療器材商刊登醫療器材廣告,可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 這些生活用品可能都是醫療器材

• 隱形眼鏡及其保存盒、保養液
• 醫用口罩、OK繃、紗布、棉花棒
• 血壓計、血糖機、體溫計、血氧機
• 驗孕試劑、保險套、衛生棉條、月經量杯
• 疤痕貼片、低週波治療器、動力式熱敷墊
• 助聽器、輪椅及部分護具

上述品項是否屬醫療器材,仍應以產品實際用途、許可證或登錄資料為準。

? 沒有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不要隨意販售

不論是實體店面、網路賣場、社群貼文,甚至將自己用剩的隱形眼鏡、保養液、疤痕貼片或其他醫材放上網路轉售,都可能構成販賣醫療器材。

非醫療器材商違規販售醫療器材,或販售未經許可或登錄的醫療器材,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業者販售前請確認:

✅ 已取得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
✅ 產品具有合法醫療器材許可證或登錄字號
✅ 網路通路販售的品項符合法令規定
✅ 網頁完整揭露產品及業者許可資訊
✅ 廣告已經核准,內容未超出核准範圍

民眾購買時,也請認明醫療器材許可證或登錄字號,不購買來源不明產品,更不要將使用不完的醫療器材自行放上網路販售。

#醫療器材 #網路販售 #隱形眼鏡 #醫材廣告 #無照販售小心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