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政府公告變更(東引地區)風景特定區計畫主要計畫

  • 2026-08-18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8月14日
 發文字號:府工都字第1150038648號
 主旨:公告「『變更連江縣(東引地區)風景特定區計畫主要計畫(都市計畫圖重製暨保護區專案通盤檢討)(第一階段)』(機五、機十三用地周圍)都市計畫樁位測定作業」樁位成果及指示圖表。
 依據: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8條、第9條、第11條及第12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公告期間:自民國115年8月17日起至115年9月15日止,共計30日。
 二、公告方式:
 1、書面:本府布告欄(不含附件)、本府工務處、連江縣東引鄉公所。
 2、網路:馬祖日報、 連江縣政府網站。
 三、公告期間土地權利關係人如認為樁位測定錯誤時,應於公告期間內以書面向本府繳納複測費用,申請複測,如複測有誤即予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