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打造更安全、健康的勞動環境,我國《職業安全衛生法》中的「職場霸凌防治專章」,根據相關新聞預計於今(115)年7月1日正式施行,適用對象為《勞基法》所保障的勞工。新法明確規定雇主應採取必要措施以防治職場霸凌發生,若違反相關規定,將面臨高額罰鍰。連江縣政府民社處呼籲各企業及在地商家,務必於上路前完成相關規範之訂定與公開揭示,以免觸法。
民社處指出,新法依據企業之「僱用勞工人數」訂定出不同的應辦事項,請各雇主依下列基準對照檢視:
僱用勞工人數在10人以上未滿30人者:雇主應訂定明確的職場霸凌申訴管道,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讓員工能清楚知悉申訴途徑。
僱用勞工人數在30人以上者:雇主則應進一步訂定完整的「職場霸凌防治措施、申訴及懲處規範」,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
僱用勞工人數未滿10人者,雇主仍須落實基本防治必要措施,例如建立友善職場環境、宣導禁止霸凌。若雇主未依法採取必要措施、未訂定相關規範或未公開揭示,一旦經查獲違反規定,將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3條規定,處以新臺幣5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新法即將上路,民社處提醒各企業團體把握時間,積極建構申訴與處置機制,共同攜手杜絕職場霸凌,保障勞工權益。
打造安全、健康勞動環境 職場霸凌防治專章7/1施行
- 2026-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