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連江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運用管理規範」辦理。
一、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者(如為大陸地區人士需設籍滿10年)。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情事人員。
四、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5年6月15日(星期一)17時止(上班日收件,若郵寄報名,於截止報名前送達為準,逾時恕不受理)。
五、報名地點: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101號3樓,連江縣交通旅遊局(電話0836-22408#300,採親自、委託及郵寄等方式報名)。
六、繳交證件:學(經)歷證明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履歷表等相關文件,男性須附退伍令影本或免役證明。
七、工作內容:
(一)辦理公有船舶維護管理檢查督導。
(二)協助辦理公有船舶歲修計畫。
(三)協助辦理公有船舶營運履約管理。
(四)其他相關業務活動及臨時交辦事項。
八、薪資待遇:月支報酬為新台幣48,720元整(五等280薪點)。
九、僱用期限:自報到日起雇用為約用人員,雇用期間如須終止契約,悉依勞動基準法及有關法令辦理。
十、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備取人員於錄取人員生效日起6個月內,遇相關職缺免經公開徵選優先遞補。
十一、甄選方式:公文及電腦處理60%、面試40%,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十二、甄選時間及地點:115年6月16日(星期二)10時於本局辦理(若有變更另以電話通知)。
十三、本案為預估缺,屆時如未出缺則甄選作業取消。
https://www.matsu-news.gov.tw/media/DTT/2026061108421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