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秋月/南竿報導】為推動藝文活動多元文化之發展,獎勵藝文工作者或團體,從事有關藝文之保存、創作、傳習、展演活動,縣府文化局自九十六年起,開始執行「連江縣政府藝文推廣補助作業要點」,今年邁入第四個年頭,每年申請並獲得補助之藝文團體或個人都超出十件以上,日前辦理評鑑工作,也希望地方相關團體踴躍在年初時提出申請。
「連江縣政府扶植地方藝文推廣徵選計畫」依據「連江縣政府藝文推廣補助作業要點」自96年開始辦理,凡本縣轄內登記有案之藝文團體、文化社團、協會及文史工作室或原籍連江縣個人,均可向縣府提出申請。每年年初辦理徵選,經初審及複審階段核定補助,團體最高補助10萬元,個人最高補助2萬元。經核定之申請案,必須依計畫內容確實執行,縣府得就計畫之執行進行考評,並列為日後補助審核之依據。
此項補助計畫案今年已經進入第四個年頭,96年的申請件數為11件、97年14件、98年13件及99年12件,有每年都出現的申請單位,更有偶一為之的申請單位,不過有越來越多的地方社區發展協會,也加入申請的行列,將藝術文化的工作帶入社區,這是相當可喜的事。
10月8、9日文化局分別邀請劉玉蘭、王筱君、王花俤、廖億美、林俊惠及陳玉嬌擔任評鑑委員,前往多個申請單位進行評鑑工作,以作為下一年度申請之參考。文化局表示,此項計畫的最重要目的在於推廣地方藝文活動,希望更多的人及團體從事藝文工作,因此希望下一個年度能夠有更多的團體加入,為地方創造更豐富的藝文發展。
文化局舉辦藝文推廣補助評鑑 多數團體表現頗佳
- 2010-10-12

文化局日前邀請委員進行藝文推廣補助之團體與個人之評鑑工作,多數團體表現頗佳,而下一個年度申請在明年初,屆時歡迎更多人加入推廣地方藝文工作的行列。(圖:文化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