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連江縣大塘岐故事館標租公告
依據: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22條、第62條、參照《連江縣縣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連江縣縣有公用不動產短期活化運用作業規範》、《國有公用不動產收益原則》,並參採《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 房屋及土地標示、標租底價
(一) 標的名稱:大塘岐故事館92、94號
(二) 標的門牌:連江縣北竿鄉塘岐村92、94號
(三) 土地地號:連江縣北竿鄉塘岐段0546-0000、0547-0000地號
(四) )每年標租金最低價格:新台幣15萬元
二、 投標資格:凡法律上許可在中華民國領土內,有權承租不動產之自然人、依法設立之公司、其他依法申請設立之商號、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或人民團體,且無違反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之不良記錄者,且不允許廠商共同投標。
三、 租賃期間:營運期間為5年(自機關通知翌日起始),本契約期滿如受託廠商營業,未違反合約規定,且經機關評定優良之情形下,得後續擴充1次4年(依本府可使用房建物所有權為限),惟受託廠商應於營運期滿前6個月,向機關提出續約之書面要求(附後續營運計畫書),並得以換文的方式辦理;雙方亦得針對契約內容作必要的檢討及修訂後,辦理議約(價)事宜,受託廠商未於規定期限內申請續約,機關得另行招標。
四、 租金繳納方式:採半年繳。
五、 投標方式:將送件資料於截止收件期限(115年6月19日下午17時)前以郵遞掛號寄達(非以郵戳為憑,亦不得因假日郵遞延誤投標而提出異議)或專人寄(送)達本府(地址: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136-1號,連江縣政府文化處總收文),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逾期不予受理。
六、 投標書類:投標人請於公告日起,自本機關文化馬祖網站(https://www.matsucc.gov.tw/)/焦點新聞/連江縣大塘岐故事館標租公告,下載使用。
七、 標租不動產之標示、面積、標租底價、押標金金額及位置等事項,詳見本案投標須知及本案契約。
八、 本公告刊登事項如有錯誤,以張貼本機關文化馬祖網站(https://www.matsucc.gov.tw/)為準。
九、 詳情請洽連江縣政府文化處文化資產科黃小姐(0836-22393轉分機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