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活館「學生優惠」奏效 4個月逾千人次入館

  • 2026-05-14

樂活體育館自今年1月推動學生優惠方案以來,共有1,016人次入館,有效提升學子運動風氣。(圖/文:王致潔)

樂活體育館自今年1月推動學生優惠方案以來,共有1,016人次入館,有效提升學子運動風氣。(圖/文:王致潔)

 【記者王致潔報導】縣民多功能樂活體育館自115年元旦推動學生優惠方案以來,成效顯著,有效提升學子運動風氣。據館方最新統計,今年1至4月使用學生優惠方案之場地租借共計189場、1,016人次。其中以籃球項目480人次最受學子歡迎,約占學生優惠票的5成,其次為羽球296人次,約占3成。

 數據顯示,1月及2月受寒假效應帶動,分別達到389人次與339人次的高峰;3月與4月則回歸常態學期生活,分別為116人次及172人次。

 其中,籃球項目仍是學子首選,1至4月共吸引480人次參與,其中馬中男學生約占7成,大專院校約占2成,國中小則約1成。羽球項目則為296人次,以國中小學生為主力,占約7成,大專生占約1成,多集中於寒假期間。桌球項目17人次,使用族群幾乎清一色為國中小學生;體適能中心則累計223人次,使用者多為馬中學生。而今年網球項目在學生族群的使用率迄今為0。

 學生優惠方案的推行,源於去年11月議員曹丞君於縣政總質詢之建議,由教育處研擬後於今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方案對象涵蓋所有大學(含)以下之學生,收費標準為:多功能球場半場僅需100元、全場200元,羽球場每場100元;寒暑假期間更開放學生免費使用籃、羽、桌、網球等設施。此外,體適能中心針對年滿15歲至未滿18歲之青少年及65歲以上長者,提供每小時25元的優待票價。

 館方提醒,使用者務必出示學生證或是在學證明(蓋有學校戳記或關防),尤其體適能中心優待票僅限年滿15歲至未滿18歲學生,需出示「身分證」或有出生年月日證件以供查驗;此外也呼籲,優待場地僅限學生本人上場,家長或教練不可下場,敬請鄉親體諒並配合,共同維護場地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