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雞該何時鳴?才不會吵人清夢;雞該如何圈養?才不會滿地穢物使人困擾難忍。近日,雞成了夯的話題,本報就相關法規提供給大家,讓本來養雞可享的田園「獨」樂不成為「毒」樂!
畜牧管理部分,產發處主要係依《畜牧法》辦理畜牧場管理及登記相關業務,負責確認是否達到應辦理畜牧場登記之規模。依《畜牧法》及「畜牧場主要設施設置標準」規定,家禽飼養未達一定規模者,通常不需辦理畜牧場登記。一般民眾少量養雞,通常不屬於畜牧場管理對象,不會主動列管,亦無須辦理畜牧場登記。
但未達畜牧場登記規模,並不代表完全不受相關法規管理。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產發處仍需辦理動物防疫相關業務,重點包括禽流感及其他動物傳染病防治。如雞隻出現異常大量死亡、精神不振、食慾下降等情形,飼養人應依規定通報相關單位;於禽流感警戒期間,主管機關亦可能依防疫需要加強宣導、稽查及消毒措施。
雞鳴引起問題,常見情形如公雞清晨啼叫,或雞隻持續發出聲響影響鄰居安寧等,縣警局表示,主要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協助處理。此類案件尚須具備「報案鄰居具名指證並製作筆錄」,並佐以處理員警之職務報告,或至被檢舉處所鄰近住戶實施訪查,具名指證(製作筆錄)確有妨害安寧情事,並經員警調查後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法辦。
縣警局指出,依據司法院刑事廳81年3月27日(八一)廳行一字第329號函復臺灣高等法院表示:妨害安寧常為鄰居報警,處理員警身歷其境,噪音確實傳於戶外,又經鄰居證實難以忍受者,始可認其為妨害公眾安寧。「公眾」,係指不特定或特定多數人而言,上開條款之適用,須所製造之噪音,已妨害不特定人或特定多數人之安寧,且難以忍受者,始足當之。
如有雞糞長期堆積、臭味外散、污水流出或孳生蒼蠅蚊蟲等環境衛生問題,則屬環資局依《廢棄物清理法》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等相關規定辦理。環資局表示,雞隻的飼養管理不當,若造成環境髒亂或污染隨意便糞,將對飼主依廢清法27條罰處1200-6000元。
隨著氣溫逐漸升溫,尤其夏季高溫期間,較易因臭味或病媒蚊問題引發環保稽查;如經認定造成環境污染,主管機關得要求限期改善。
若民眾有發現妨害公眾安寧情事,請至警察所報案,警局將依規定查處。也呼籲飼養者應妥善管理飼養環境,以避免影響周邊住戶生活安寧。
別讓鄰居聞雞起「武」 妥善管理環境 避免影響周邊生活安寧
- 2026-05-13
縣府相關單位呼籲家畜家禽應妥善管理飼養環境,並避免影響周邊住戶生活安寧。(圖:示意圖/AI生成,僅作為新聞說明輔助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