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活動之補助經費僅開放予參加「雙雙對對.馬祖約會」去馬祖度蜜月網路投票票數前三名之未婚情侶。且婚紗作品內容須有馬祖四鄉五島之相關景點。
1、得獎人除了填寫相關資料外,請另行檢附以下文件:
(1)身分證正反影本 (2)婚紗公司拍攝合約 (3)拍攝計畫構想。
2、申請補助經費須於99年11月30日前完成拍攝,12月10日前並提送婚紗作品、領據、相關單據或在馬祖地區消費單據發票等作為經費申請憑證 (逾時取消補助)。
3、通過經費補助申請之申請人所提供的婚紗作品,連江縣政府有使用、發表於各種平面或電子媒體報導之權利,不另給酬。
4、若經查證後發現申請者填寫、檢附內容不屬實,主辦單位有權利取消其資格。
5、查詢相關辦法,請撥免費電話0800-666-221數位萊恩創意整合行銷公司、或連江縣政政府觀光局0836-23061,網址love2010.dyndns.tw。
雙雙對對.馬祖約會---拍婚紗補助辦法
- 2010-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