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竿鄉西區全境土地總登記「完成」

  • 2026-03-25

 【本報訊】繼完成東引鄉、莒光鄉、北竿鄉全境土地總登記後,連江縣地政局3月中旬完成審查南竿西區(四維、馬祖、津沙、珠螺)土地總登記,除訴訟中案件外,再也沒有待審中之無主土地案件,象徵南竿鄉西區土地開始走向土地制度正常化。

 連江縣地政局自民國112年7月起陸續完成東引、莒光以及北竿三鄉全境土地總登記工作,地政局接繼審理複雜度、困難度最高的南竿鄉土地總登記(無主土地階段)。

 地政局表示,去(114)年完成北竿鄉無主土地審查登記業務後,全力辦理南竿鄉總登記業務,將該鄉9個段區分為西區、中區、東區列管依序審查。西區(四維段、馬祖段、津沙段及珠螺段)總登記工作本月全數審查完畢,分別依法進行公告作業、駁回通知及補正。

 地政局表示,其中公告案依法公告周知徵詢異議,土地權利關係人在公告期間內,如有異議,得依據土地法第59條第1項規定,向地政局以書面提出異議書,並應附具證明文件。因為異議之後程序包括調處,權責在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地政局在收齊文件資料後,將轉由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進行調處裁處;至於駁回通知,其法性質為典型行政處分,受駁回之登記申請人不服,均得依據訴願法第14條第1項定,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之次日起三十日內提起訴願,地政局特別提醒該訴願期間之限制規定。

 地政局表示,從民國62年7月31日馬祖實質地政登記機關成立以來,馬祖地區四鄉土地在過去的50餘年來皆持續在辦理總登記業務,並無任何一行政區的全境土地完成全部產權確認登記。

 地政局制定「全面完成土地總登記」目標管理計畫,首先於112年7月3日完成東引鄉土地總登記,這是馬祖地政歷史上第一個重要的里程碑,莒光、北竿全境土地都在稍早之前完竣土地總登記審查工作。

 地政局表示,全體同仁克服困難、不斷努力,目前除尚繫屬在訴訟等已脫離土地行政權而進入爭訟救濟等程序標的外,南竿鄉西區4個段土地與其他三鄉一樣再也沒有無主未登記土地,讓本縣土地總登記歷史任務再向前邁進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