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致潔報導】隨著小三通旅遊持續增溫,不少民眾習慣在大陸採購保健食品自用或代購賺取利潤。連江縣衛生局特別提醒,境外常見的「保健品」在我國可能被列為「藥品」管理,若不慎違規攜帶或非法轉賣,恐面臨最高200萬元罰鍰甚至刑事責任。
衛生局指出,以下6類品項在台灣均屬藥品管理範疇,採買前務必仔細辨識,包括:高劑量維生素、褪黑激素、葡萄糖胺、高劑量纈草、鼻舒膏及草本鎮痛貼布。
衛生局強調,依據《藥事法》規定,未經核准擅自攜帶超量或非自用藥品回國,最高可處200萬元罰鍰;若涉及非法輸入偽藥或禁藥,更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最高1億元罰金。此外,即便符合自用額度,若將其上網販售或公開轉賣,同樣違反《藥事法》規定。
衛生局建議民眾,出國採買前應先行查閱衛生福利部與海關相關規範並確認產品成分,確保產品用途符合「自用」且不具違規風險,以免因一時疏忽觸法。
衛生局:購買境外保健品需謹慎 違規攜帶或轉賣恐面臨罰鍰、刑事責任
- 2026-03-18
衛生局提醒,高劑量維生素、褪黑激素及葡萄糖胺等境外保健品,在我國屬藥品管理,違規攜帶或轉賣最高罰200萬並恐有牢獄之災。(圖/文:王致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