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核瓦斯殘氣退費 產發處、消保官聯合稽查

  • 2026-02-13
縣府產發處日前會同消保官及消防局針對瓦斯業者進行聯合稽查。(圖:產發處)

縣府產發處日前會同消保官及消防局針對瓦斯業者進行聯合稽查。(圖:產發處)

 【本報訊】為保障民眾消費權益與用氣安全,縣府產發處日前會同消保官及消防局針對瓦斯業者進行聯合稽查,針對殘氣部分複合式鋼瓶有殘氣偏高的情事,產發處已請業者加強宣導正確使用方式及注意事項。

 對於鄉親反映殘氣退費與開立發票,查核當天業者確實有開立統一發票,也請民眾提醒業者,經要求仍拒絕,鄉親可檢舉通報北區國稅局(電話:03-3396578)。

 殘氣退費部分,依據《家用液化石油氣供氣定型化契約》,業者應按照比例退還未使用之氣價,瓦斯行貨車上設有電子秤,鄉親若遇拒絕退費,請保留證據並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