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春節連假,民眾用藥及藥品丟棄需求也隨之增加,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提醒民眾,過年期間若有用藥需求,須確實按醫囑用藥,不可自行停藥、減量或更改服用方式;如服藥後出現身體不適或異常反應,應立即就醫或諮詢專業醫療人員。
食藥署表示, 如有用藥及藥品丟棄需求,請謹記下列重點:
一、掌握正確用藥原則
(一)使用合法藥品:藥品應自合法醫療機構、藥局或藥粧店取得,並確認藥品外包裝及標示內容清楚、完整。
(二)詳閱藥品標示:用藥前,應詳閱藥品外盒或仿單(說明書)資訊,瞭解藥品成分、適應症、用藥方法、時間、藥品可能的副作用及注意事項。如果對於藥品使用有任何疑問,可以諮詢醫師或藥師。
(三)遵循醫囑用藥:民眾在過年期間須確實按醫囑用藥,不可自行停藥、減量或更改服用方式;如服藥後出現身體不適或異常反應,應立即就醫或諮詢專業醫療人員,以免延誤病情。
二、藥品丟棄處理
(一)特殊藥品(如針劑、抗腫瘤藥品、抗生素、荷爾蒙藥品及管制藥品):應送回醫療機構或藥局進行回收處理。
(二)一般藥品:可以直接丟進垃圾袋,隨一般垃圾焚化處理,如果是藥水,切勿直接倒入馬桶或水槽中,應依下列步驟進行處理:
1、 放:將吸水物質,如砂土、咖啡渣、茶葉、報紙等,放進夾鏈袋或塑膠袋中。
2、倒:將藥水倒入袋中後確實密封。
3、丟:將夾鏈袋或塑膠袋密封後,丟進垃圾袋隨一般垃圾焚化處理,其他藥品包裝或容器則依規定進行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