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馮紹夫報導】一名台籍工人10月31日凌晨,在清水白馬尊王廟前停車場發現一輛汽車未上鎖,他擅自竊走車上670元台幣。車主發現後報案,警方調閱監視器循線將他逮捕。
連江地檢署偵查終結,認定被告涉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竊盜罪,因案情單純、證據明確,向法院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檢方指出,被告對犯行坦承不諱,與被害人警詢指述相符,並有監視錄影畫面、行經路線資料、搜索扣押筆錄等佐證,足認犯罪事實明確。
檢方說明,雖然車主主張損失金額新台幣4到5千元,但車主為實際清點金額,且中央扶手空間有限,難以認定車主主張財損,最終僅認定被告竊得670元。
連江地檢署表示,馬祖民風純樸,汽機車未上鎖相當常見,一旦發生竊案,若無充足證據,財損恐難追回,提醒民眾切勿心存僥倖,停車離開時務必上鎖並避免將貴重物品留置車內,才能有效保障自身財產安全。
汽車未上鎖 台籍工人竊取車上現金670元遭逮
- 2025-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