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祖於民國88年1月26日在連江縣劉立群縣長任期內公告成為我國第六處國家風景特定區,其時在面對選擇成立國家風景特定區或國家公園的關鍵時刻,劉立群縣長的毅然決定,對馬祖之後的整體發展有極其深遠的影響。
法定公告的馬祖國家風景特區範圍,包含連江縣南竿、北竿、莒光及東引四個鄉,甚至還包括各島嶼海岸線往外延伸0.5海里及水深20公尺以內的海域,其範圍不僅與連江縣政府行政區域面積重疊,甚至還略為超過。
依據風景特定區管理辦法相關條文規定,馬管處在維護及管理景區的前提下,與縣府各局處業務有關事務如建築管理、社區環境,甚至山、海、道路等,馬管處都可以依法介入並訂定規範。換言之,馬管處不僅與縣政府的行政管轄區域重疊,甚至許多業務也與縣府有極為密切的關係。
我們更深入的從推動觀光旅遊來看,從連江縣以觀光做為發展定位以來,與旅遊相關的議題,過往數十年幾乎每一項都是由地方政府與馬管處共同致力推動,雙方也完全密合而無法分割。
馬祖發展觀光已經超過30年,我們同樣從「食、宿、遊、行、購」五大面向分析及檢討。當前的馬祖觀光旅遊,不僅各個面項都遇到瓶頸,即便交通日漸發達,遊客量逐年增加,但來自其他縣市的競爭也日益加大,與同為離島的金門比較,雙方小三通陸客人數差距大幅擴增情況下,我們必須將各個面向所遇到的問題,以抽絲剝繭的方式逐項來探討並加以克服。而這些問題絕非縣府或馬管處單方面可解決,甚至必須邀集民間業者共同努力。
因此,做為以觀光發展為縣府與馬管處共同核心價值的立場,我們認為雙方應更積極的合作並建立具體做為。首先應盤點縣府與馬管處年度各項既定計畫,從業務推動主體來看,包括主辦、協辦與委辦項目。從預算來源,包括公務預算、離島基金及專案經費等。另外從各自年度舉辦活動,包括時間的安排,活動內容等。
在完成盤點及整合之後,縣府與馬管處更必須建立定期與不定期的聯繫機制,例如年度協調會報,參與者除了馬管處與縣府以外,包括中央駐馬、產業界及民意代表。此外,馬管處與縣府之間更必須每季輪流召開協調會議,所有的旅遊議題都可以納入討論。具體項目如年度觀光旅遊計畫、行銷計畫、推動智慧旅遊等,都可以透過此機制來共同推動完成。
期待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與縣府合作無間,從前瞻及永續旅遊的角度共同擘畫馬祖觀光前景。
社論/縣府應與馬管處密切合作推動觀光
- 2025-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