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蘇姓民眾去年4月在「淘寶網」購買農藥,因未經中央核准登記、發給許可證,連江地檢署依違反農藥法之輸入偽農藥罪提起公訴。連江地院近日宣判,蘇姓民眾處有期徒刑6個月,併科罰金1百萬元,緩刑3年可易科罰金,並應於判決確定之日起1年內向公庫支付5萬元。
連江地檢署指出,在臺灣地區未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登記的在法律上就是「偽農藥」,輸入會構成農藥管理法第47條第1項之罪,法定刑為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00萬以上500萬以下罰金,罰則不輕,提醒民眾購買前應注意相關法律,避免誤觸法網。
淘寶違法買農藥 蘇姓民眾判罰百萬、有期徒刑6個月
- 2025-1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