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針對新的財政收支劃分法(以下簡稱財劃法)通過,經財政部依新財劃法計算,連江縣115年度分配數僅7.13億元,竟少於114年修法前分配數7.23億元。對於不增反減,連江縣縣長王忠銘昨天在獲知後深表不滿,立即致電立委陳雪生安排國庫署於9月2日在立法院召開會議,協助解決分配稅額不公情事。
有關於日前媒體表示,新財劃法實施後,連江縣將增加至33億統籌分配款,但在新版財劃法的研商會議中,針對第16條之三離島的計算方式,細算後發現連江縣的分配額度,低於原本試算的33億元,僅有7.13億,比過去的7.23億還少。財政稅務局長陳歲金奉縣長王忠銘指示,赴立法院由立法委員陳雪生陪同,拜會財政部長莊翠雲、行政院主計長陳淑姿、國庫署長陳柏誠,就統籌分配稅款相關事宜進行瞭解。
在獲悉新的財劃法實施後本縣統籌分配款不增反減,王忠銘表示,他十分的生氣,立刻致電陳雪生委員,安排與國庫署長於9月2日上午10時在立法院召開會議協助解決,王忠銘說,此事攸關地區發展,他將邀請連江縣議會屆時一同出席,說清楚並解決這問題。
王忠銘表示,我們從頭到尾對這個統籌分配稅款分配覺得不公,既然統籌稅款離島縣市占總額2.5%、全國各縣市90.5%、鄉鎮5%,已經律定出來離島單獨2.5%,分子按本島及離島分開來算,那就要按離島三個縣市的指標作為分母,現行分母用全部直轄縣市及離島全部來加總做分母,這無疑是19縣市會瓜分到離島縣市的分配數。
王忠銘強調,真正的算法應該是離島三個縣市的加總作為分母來分別計算,其他直轄縣市就以19個縣市做分母,如果用這種全國總數加總來換算,修法後對連江縣來論比修法前的數字少,這對連江縣又情何以堪?
財劃法立法意旨為調劑地方財政盈虛,俾利地方政府能均衡發展,財劃法歷經25年度未做修正,新版財劃法於114年3月21日公布施行。縣府表示,114年度連江縣統籌分配稅款7.23億加上一般性補助款13.27億,連江縣自主財源可以分配約近21億元,新財劃法115年度僅分配7.13億,其他要靠向各部會的提送計畫來申請補助,這樣導致連江縣將無自主財源分配之能力,王忠銘甚表憂心。
本次財劃法修正大幅增加直轄市及全國各縣市自有財源,唯獨連江縣未有增加數,與原先依國民黨黨團修正版連江縣可獲配33億,猶如天壤之別,現今財政部依版本換算連江縣未蒙其利,反而進一步擴大與其他縣市政府之差距。
縣府表示,依據113年度連江縣總決算,本縣自籌財源僅3.85億元,原冀望本次修法通過後,可以擴大地方自有財源收入,增加各項基礎建設經費,用以推動地方經濟發展,經本次修法通過並實際設算分配金額反而減少,再加上修法通過後115年度一般性補助及計畫型補助款將大幅減少,本縣將無多餘經費推動縣政,未來恐以債務舉借因應各項建設,決非財劃法修正之原意。
縣府建議離島三縣的人口及面積加總後作為離島三縣的分母數來換算離島各縣應得的分配數(即比照鄉的5%分配,以鄉的總人口及總面積作為分母換算)。另離島三縣若尚有未分配額度應平均分配三縣市,或以第五級財力優先順序來3:2:1分配。
新財劃法連江縣不增反減 王忠銘批不公
- 2025-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