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電信機房故障 NCC決議補償措施納入規範 保障離島權益

  • 2010-12-16
 【中央社電】中華電信因為機房故障造成金門8日下午全島大斷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天決議,未來在修訂電信法時,將把業者補償措施納入規範,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NCC表示,雖然現行電信法第16條對電信業者中斷服務時有所規範,但委員認為不夠,尤其是人謀不臧,或是故意造成斷訊等中斷服務,業者更是不能卸責。因此,昨天會議決定未來修訂電信法時,考慮納入補償條文,如調高現行定型化契約5%的補償下限。
 中華電信金門機房設備故障,造成金門全島下午2時28分到6時54分斷訊。NCC9日要求中華電信公司提出補償消費者的具體措施,包括月租費簽減,以及因無法使用中華電信網路而產生的漫遊費用簽減。中華電信表示同意,其他行動電話業者如台灣大哥大等,也將比照辦理。
 NCC同時責成中華電信檢討該案有無人為疏失,並對備援系統的建置等儘速提出通盤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