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致潔報導】連江縣財稅局表示,縣府公告本縣房屋標準價格重新評定事項,本縣房屋標準單價凍漲,折舊率、耐用年數及地段等級維持111年標準,並自114年7月1日起施行;如有相關疑問,歡迎洽詢財稅局王先生,電話0836-23263。
財稅局表示,縣府依據房屋稅條例第11條規定,以及本縣114年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會議決議,公告事項如下:
一、重行評定本縣房屋標準單價表(維持111年單價表,採凍漲方式)。
二、重行評定本縣房屋折舊率及耐用年數表(維持111年折舊率表)。
三、重行評定本縣房屋地段等級表(維持111年地段率表)。
財稅局指出,若新建、增建、改建房屋在114年7月1日以後建築完成者,仍延用111年(同108年)之標準單價表(採凍漲方式)。至於民國114年6月30日前業經主管稽徵機關設有房屋稅籍,核定房屋現值有案者,依原核定。
縣府公告房屋標準價格重新評定表 7/1施行
- 2025-06-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