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櫃屋改裝住宅、商店或露營區營業 工務處:未經合法申請,將處以罰鍰與拆除

  • 2025-06-19

    【本報訊】近年貨櫃屋改裝住宅、商店,以及露營區、露營車營業日益普遍,連江縣政府提醒鄉親與業者,這類設施若未經合法申請,將面臨高額罰鍰甚至強制拆除。

    縣府工務處表示,自109年起未經許可搭建的建築物等設施,若未依限期改善,將依《連江縣政府違章建築管理自治條例》裁罰新臺幣2萬至10萬元並可按次處罰。若設置於不符土地使用分區的土地上,將觸犯《都市計畫法》等規定,同樣面臨罰鍰與拆除。此外,若設於山坡地,更須依《水土保持法》申請開發許可。

    依據「連江縣違章建築查報作業原則」,凡固定於土地並具備居住或使用功能的貨櫃屋,皆視為違章建築。內政部函釋也明確指出,具備遮風避雨功能且固定於一定處所的貨櫃,須依法申請建築執照。

    至於露營場地或露營車設置,則須確認其土地使用分區符合「容許使用」,並依規定申請相關許可。若涉及固定棚架、淋浴間等建築行為,同樣須取得建築執照,否則將被列為違建查報裁罰。合法經營的露營場地則應遵循「連江縣露營場地管理作業要點」辦理申請。

    縣府強調,違建不僅危害公共安全,更影響環境永續。民眾若發現疑似違建,可撥打連江縣政府工務處違建查報專線0836-25330分機6335,或登入內政部違章建築立即處理資訊系統舉報,縣府呼籲業者與鄉親務必遵守法規,共同維護合法與安全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