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社應業務需要甄選約僱職務代理人1名,歡迎符合資格者踴躍報名,相關公告事項如下:
一、資格條件:
(一)年滿18歲以上(以報名截止日為準)且大學以上畢業者。
(二)具團隊精神、主動服務熱忱、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三)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尤佳。
(四)具汽(機)車駕照,且具備獨立駕駛能力者。
(五)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具雙重國籍;如為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定居設籍須滿十年以上之人員。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列不得擔任公務人員情事者。
(七)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需迴避任用之情形。
二、僱用期間:
(一)自到職日起至113年離島特考考試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契約期滿時本社如有等別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得免經公開甄選程序逕行改僱。
(二)期間倘代理原因消失,僱用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工作內容:
(一)新聞報導。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四、薪資福利:
(一)依「連江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人員點支給報酬標準表」四等250薪點支給月支報酬新台幣4萬3,525元)。
(二)提供宿舍。
五、報名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14年3月4日(星期二)下午5時止,逾期恕不受理。
六、甄試方式:
(一)日期時間:114年3月5日(星期三)下午2時30分。
(二)報到地點:本社經理部。電話:0836-22276
(三)甄試程序:
1、第一階段(佔分60%):依本社提供之題目,使用本社電腦中的Word軟體撰寫作文,字數不限。
2、第二階段(佔分40%):依報名順序依序面試,每人面試時間約15分鐘。
本社甄選約僱職代1名 報名3/4止
- 2025-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