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隴某民宿頂樓違規加蓋 工務處要求補辦執照或自行拆除

  • 2025-02-14

 【本報訊】縣府工務處查報某民宿頂樓違規加蓋,工務處表示,該建築物頂樓增建部分為未經建築許可擅自興建之違章建築,違反建築法第25條規定,已請建物所有權人30日內補行申請執照,或自行拆除。

 山隴某民宿違規加蓋鐵皮頂樓,縣府工務處獲報後,2月11日前往會勘,並確認該建築未經建築許可違規加蓋,已要求補行申請執照或自行拆除,否則依法開罰。

 工務處說明,本府於113年7月17日訂定《連江縣政府違章建築案件統一裁罰基準》並發布實施,針對違反本縣違章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規定,首次裁罰2萬元罰鍰,並勒令停工、限期恢復原狀、自行拆除或補辦執照,之後每次處罰都累加2萬元,第5次及以後每次處10萬元罰鍰,直至補辦程序或自行拆除為止。

 工務處再次呼籲民眾對建築物應有依法申請建築之法治觀念,以免因小失大,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