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華電信表示,為配合春節連續假期,以及因應今年2月只有28天,避免造成客戶繳費不及而被催費、停話,100年1月的第三計費周期到2月第二計費周期的電信費帳單繳費期限將往後順延,以利客戶繳費。
1月第三計費周期原繳費期限是2月5日的用戶,調整到2月9日。1月第四計費周期原繳費2月10日的用戶調整到2月14日。1月第五計費周期到2月15日的用戶,延至2月18日。1月第六計費周期的2月20日,延到2月22日。
2月第一計費周期則不調整,仍為2月25日。2月第二計費周期繳費期限是3月1日的用戶,調整到3月2日。2月第三計費周期起,繳費期限恢復正常。
用戶也可就近在統一超商、全家、萊爾富、OK等便利商店、中華電信各地特約服務中心或受託代收各項電信費用的金融機構繳費。
春節連續假期 中華電信延後帳單繳費期限
- 2011-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