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連江縣政府文化處表示,已修正「連江縣文化出版品補助作業要點」第七點,並自即日生效,敬請相關人士密切注意。
文化處說明,連江縣文化出版品補助作業要點第七點修正規定,第七點為申請方式:申請者依公告時程,逕洽縣府文化處索取或上文化處網站下載簡章及申請書(網址:www.matsucc.gov.tw)。如為團體或法人組織,應另附立案或登記證書影本,封面註明申請「連江縣文化出版品補助案」及個人姓名或團體名稱,請自行印製申請書、徵稿作品七份及電子檔一份,以掛號寄或親自送縣府文化處,郵寄以郵戳為憑。
連江縣文化出版品補助作業要點修正發布
- 2025-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