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因應全球旅遊減塑倡議及減少一次用旅宿用品對環境的衝擊,環境部規範從明(114)年1月1日開始,全台旅宿業者將不得主動提供一次性備品,並禁止提供180毫升以下的液態盥洗及保養用品,倘若業者違反規定,將處1,200元到6,000元罰鍰。
連江縣交通旅遊局說明,依政府新規定,旅宿業者不得提供容量小於180毫升的液態盥洗及保養用品,而且梳子、牙刷、牙膏、刮鬍刀、刮鬍泡及浴帽等個人衛生用品則不得主動陳列,希望以「以大代小」、「鼓勵自備」,來達到源頭減量。
交旅局提醒各旅宿業者明(114)年1月1日起實施新措施,需要一同配合環保新政策,打造低碳、環保旅遊環境,同時呼籲消費者攜帶自用備品,共同為減少資源浪費出一份力,攜手共創永續未來。如有任何疑問可電洽交旅局0836-25125分機601、604洽詢。
旅宿業不得主動提供一次性備品 元旦起實施
- 2024-12-21

旅宿業一次性用品管制明年元旦起上路,交旅局呼籲業者、民眾共同響應環保政策,達成垃圾減量。(圖:交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