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光航線票價差額用途 交旅局說明

  • 2024-12-15

【本報訊】南竿-莒光航線全票與居民票差額新台幣50元,為解決連江航業連年虧損及中央補助款不足問題,這個差額被連江航業運用在支付廠商的操作費,以減少連江航業支出成本。連江縣交旅局說明,若再將調整票價增加之票收繳入縣庫,恐影響中央補助意願,亦不利於日後其他海運相關補助款之爭取。

 為解決連江航業連年虧損及中央補助款不足問題,縣府於109年底多次召開會議研商,擬藉由增加票收、減少委外操作費支出之方式,達公司收支平衡目標;後續連江航業依縣府裁示,於110年度依船舶運送業管理規則相關規定完備運價表變更程序,並公告自111年1月1日起實施,「南竿-莒光」航線非設籍民眾票價調整至新臺幣250元及「南竿-東引」航線非設籍民眾票價調整至新臺幣400元。

 交旅局說明,連江縣「南竿-莒光」航線由連江航業辦理勞務委外招標,透過補足經營成本與收入之落差(契約價金=成本-預估票收),吸引航商投入營運;110年度正處於「東海明珠委託經營與管理契約」換約期間,該公司製作招標文件、估算成本時,業以調漲後票價作為計算基礎(將該航線近三年票收中非設籍搭乘人數乘以新臺幣250元票價計算出預估票收),藉此降低新約之契約價金,另為避免預估票收與實際票收差異過大,新約亦有訂定若實際票收超過預估票收10%以上,航商須將超出之50%繳回連江航業之規定。

 交旅局表示,連江航業公司營業收入悉數為政府補助款(中央補助與本府自籌比例約為7比3),該公司為改善海運服務品質及受物價、油價上漲等因素影響,營運成本逐年上升,加上補助款不足導致累積虧損日益擴大,縣府除透過調整票價因應,每年亦積極向中央爭取足額補貼營運虧損,於「南竿-莒光」航線補助款尚不足數百至千萬情況下,若再將調整票價增加之票收繳入縣庫,恐影響中央補助意願,亦不利於日後其他海運相關補助款之爭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