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新法上路 民社處舉辦社福法教育訓練

  • 2024-12-12

 因應新法,民社處舉辦社會福利基本法教育訓練,邀請台灣社會福利總盟秘書長孫一信主講「社會福利基本法介紹與社福委辦倡議」。(圖/文:曹重偉)

 因應新法,民社處舉辦社會福利基本法教育訓練,邀請台灣社會福利總盟秘書長孫一信主講「社會福利基本法介紹與社福委辦倡議」。(圖/文:曹重偉)

    【記者曹重偉報導】因應新法規上路,縣府民社處11日舉辦113年連江縣政府社會福利基本法教育訓練,邀請台灣社會福利總盟秘書長孫一信在介壽村老人活動中心4樓社福科會議室主講「社會福利基本法介紹與社福委辦倡議」;民社處、衛生局、大同之家等各相關單位社工人員獲益匪淺。

    昨天課程由科長蔡秉均主持,指出社福基本法還在起步階段,跟台灣其他縣市比起來,編制是非常清楚的,相關社會福利行政人員也是很重要,馬祖雖然人不多,四鄉五島要跨島去提供服務,很感謝孫秘書長可以來講解社會福利基本法,是很新的法律,也有社會福利的一些基本定義,相信大家都對這部法令比較陌生,未來在實務運作上,要仰賴孫秘書長來為大家指導。

    孫一信說很榮幸能夠再來馬祖介紹社會福利基本法,以及社福採購的預先協商制度,馬祖可能會遇到一些客觀環境的問題,就是可以來承接服務的團體比較少,可能要去拜託很多各式各樣的民間單位,更可能就算有經費,但是找不到團體可以來承作的窘境。

    孫一信之後詳細介紹112年5月立法院三讀通過社會福利基本法,是我國第九部基本法,此法除將社會住宅納入為社會福利一部份之外,對於社福委託、社福人力、經費、用地與政策綱領都有指引的規範。我國社福採購在近年修正政府採購法、制定評選與計費辦法、社福採購契約範本並公布採購錯誤樣態,因應基本法的制定,需要建構事先協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