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衛生局所屬衛生所門診規範(1131204修訂) 文:連江縣衛生局

  • 2024-12-06

  一、衛生所主任及所屬同仁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為上午08:00-12:00、下午13:30-17:30。註:同仁若需島際之間通勤,比照縣府規範申准彈性上班。

 二、東莒、西莒、東引衛生所主任及醫師因應中午時段急診相關業務,上班時間為上午09:00-13:00、下午13:30-17:30。

 三、週六排班以值班待勤或加班方式,提供門診業務。

 四、掛號時間:上午 08:30-11:30,下午 13:30-16:30。

 五、門診時間:上午 09:00-12:00,下午 14:00-17:00。

 六、支援醫師:

 (一)每一診依據健保署規定:以3小時為原則,支援醫師以簽到退作為支領診費依據,醫師到勤時間,由衛生所負責管理。

 (二)門診公告後,若遇有天災或不可抗力因素,門診時段異動衛生所需公告周知,門診時間如門診表公告。

 註:1、南竿赴北竿衛生所支援醫師搭08:00航班,返程搭12:30航班回,下午接連江縣立醫院門診。12月因應航班異動,於12月3日起請支援醫師調整下午13:30航班返南竿,同步請北竿衛生所提供醫師休息場域及協助代訂便當。

 2、南竿赴莒光衛生所支援之醫師,配合交通航班排定支援時間,並於前一週公告。

 3、已經完成掛號的病人,在門診時段內,醫師需完成看診或與衛生所主任交班後,方可離開。

 七、國軍醫院802、803、804醫師支援北竿、西莒、東引衛生所醫療業務,為地區常駐醫師人力,請衛生所主任或負責醫師與支援醫師協調溝通,協助衛生所業務相關事宜;主任休假先行與常駐支援醫師協商代診相關事宜;遇颱風、天災其他支援醫師無法前往,值班待勤由兩位醫師互輪;中午時段若有需要協助急診,亦請衛生所主任先行溝通;若有困難,由局方協助與軍醫局溝通。

 八、各所值班預排表請於每月15日前陳報下個月排班表,經局核定後實施;門診表請用公訂模板排定,並於每週三中午前送局備查,週五由衛生局統一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