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集合住宅政策 縣長楊綏生召開諮詢會議

  • 2011-01-26
 縣府推動集合住宅政策,將輔導民眾組成合建委員會,協調相關事宜。圖為集合住宅興建,整合私有土地的流程。(圖:縣府工務局提供)

 縣府推動集合住宅政策,將輔導民眾組成合建委員會,協調相關事宜。圖為集合住宅興建,整合私有土地的流程。(圖:縣府工務局提供)

 【記者邱竟瑋/南竿報導】為落實集合住宅政策,縣長楊綏生昨天親自主持景觀總顧問諮詢會議,將縣府在推動集合住宅政策中,扮演的角色定調為「中介媒合者」,近日將公告徵求合建土地,並請財政局、民政局及地政事務所清查可能釋出之公有土地地籍資料,研議公有土地釋出之可行作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與程序,雙軌並行地推動集合住宅政策。長期關心此一議題的縣議員曹爾章也出席會議,要求加速推動。
 集合住宅自99年4月1日開辦以來,縣府除依「集合住宅推動小組設置要點」正式成立推動幕僚小組外,並勘選介壽、福澳、清水、四維、珠螺等多處地點,惟均因土地協調不成而破局。縣府乃研議公告徵求土地方式之可行性,在景觀總顧問協助下,歷經半年的業務討論與召開多次工作會議,確立土地整合推動流程,昨日經縣長裁示,預期將於近日修正相關計畫後,正式公告徵求土地,落實集合住宅又跨出重大一步。
 裁示的重點一共有三項:
 1、依工務局所訂之私有土地整合推動流程圖辦理公告徵求土地,縣府角色定調為中介媒合者。
 2、請財政局、民政局及地政事務所清查可能釋出之公有土地地籍資料,儘速提供予工務局辦理可行性評估。
 3、請財政局研議公有土地釋出之可行作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與程序。
 而工務局所訂之私有土地整合推動流程,係透過連江縣政府公開公告集合住宅的開發模式,讓有合建意願者的民眾申請,依據土地本身的土地適宜性與開發效益,確認合建土地範圍,並且公開徵求並篩選出有意願購買者,與地主共同組成合建委員會,共同推動集合住宅的興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