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裁定超商販售機票 違法

  • 2011-01-30
 【本報訊】超商7-11販售立榮航空公司機票案,交通部28日裁定違法,對販售機票以違法從事旅行業行為開出罰單,各罰九萬元,並需立即禁止販售。立榮航空表示,尚未接到正式公文,無法回應。不過,交通部觀光局業務組也表示,立院已提案修改發展觀光條例,將目前僅開放高鐵車票販售,擴及國內的海空運輸業。
 立榮航空去年9月27日起首開國內先例,和7-ELEVEn合作推出超商訂購國內機票服務,旅行業者抗議檢舉,違反觀光發展條例的旅行社特許經營項目,但因民航局和觀光局立論觀點不一,超商可否販售機票爭議延擱四個月至今。
 立榮董事長蘇宏義表示,超商販售機票的比例不高,但網路銷售是趨勢,也是航空公司對旅客的一種服務行為,所以立榮航空才會首開國內先例,結合便利商店賣機票。
 超商販售立榮航空機票案,被視為國內海空陸運輸車票的試金石,立榮案能否獲准,將攸關民眾未來是否能在超商購買機票、船票、車票等各項大眾運輸工具票券,因而備受關切。
 中時報導說,據了解,立榮航空將會提出行政訴願,立榮航空也正和便利商店業者協調,修改售票程式,民眾到便利商店購買機票或訂位,直接列印出立榮航空收據,避開超商代售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