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少一次性塑膠袋使用 環資局推自備環保購物袋享3%現金回饋

  • 2024-08-13
 推廣自備購物袋,減少一次性購物袋及塑膠袋使用,環資局即起推出自備環保購物袋享3%購物金回饋活動。(圖:連江縣環資局)

 推廣自備購物袋,減少一次性購物袋及塑膠袋使用,環資局即起推出自備環保購物袋享3%購物金回饋活動。(圖:連江縣環資局)

【記者曹重偉報導】推廣自備購物袋,減少一次性購物袋及塑膠袋使用,連江縣環資局即起推出自備環保購物袋享3%購物金回饋活動。凡於本縣合作店家內,於購物時自備環保購物袋消費,憑消費發票金額(不含菸、酒)均享3%之優惠,每次消費回饋上限新台幣200元;活動期間即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規劃20萬點數兌換儲值悠遊卡金額,數額有限,換完為止。

環資局說明,購物金優惠於消費當下扣抵購物金或以悠遊卡回饋方式辦理,若以悠遊卡回饋方式辦理之優惠,合作店家會於消費發票蓋上印有「自備環保袋享優惠」的章,證明消費者符合優惠折扣,消費者再攜帶蓋印之發票、悠遊卡及身分證,8月22日起每週四上午10時至12時至技佳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馬祖辦公室(南竿鄉仁愛村59-3號)兌換。

提供自備環保袋享優惠合作店家如下:7-11南竿門市、7-11馬祖門市、7-11馬港門市、7-11山隴門市、7-11中隴門市、7-11福澳港、全家馬祖清水店、全家馬祖航空店、全家馬祖福澳店、全家馬祖福運店、85度C馬祖南竿店、馬祖手信坊、合歡特產店、頂好特產店、兵兵友禮山隴店、兵兵友禮福澳店、兩岸特產店、承鮮捷百貨、小柒咖啡、方舟實業行;後續會再持續更新合作店家。

環資局提醒,活動時間即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或至活動經費20萬元回饋金兌換完畢為止。凡自備購物袋至合作店家購買商品,皆可享有3%回饋。3%回饋金計算方式以無條件進入法計算,例如發票金額為15元,3%金額為0.45,則以1元計算(即消費1元亦有回饋。消費金額無下限,若消費100元,回饋金額為3元;若消費1000元,回饋金額則為30元。每張發票之回饋金最高上限為新台幣200元整(約消費6667元),若有消費超過該消費金額,且購買之商品非屬單一產品,亦可要求店家分批結帳,以達回饋金最大化,菸、酒不屬於優惠範圍內。

為養成民眾隨身攜帶購物袋之習慣,未自備購物袋者皆無法享有購物金回饋。若購買的商品較多,購物袋無法容納時,只要有自備購物袋,無法容納之消費商品亦可享有回饋金。3%購物金回饋方式有1、現場折抵。2、定期對換。以存入悠遊卡方式對換,消費發票需請店家蓋印章。印章必須蓋印於有統一編號之發票上(若為雲端發票或得存載具之情形,亦必須將發票列印後蓋章),除無法產生發票之情形時(例:以商品卡方式之消費),則可蓋印於消費明細單上。蓋印之發票於兌換時僅拍照存證後退還予民眾,其發票依然得參加統一發票兌獎。以存入悠遊卡方式回饋時,需攜帶蓋有「自備環保袋享優惠」印章之活動發票、申請人身分證件、可儲值之悠遊卡1張;想成為合作店家,需設立於連江縣境內,且開立有統一編號發票之商家即符合資格,請洽聯絡電話:0911-863029,林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