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政府113年第3次擴大主管暨公共安全會報各鄉提案及決議 /縣府行政處提供

  • 2024-07-19

 一、 提案決議:

 (一) 第一案北竿鄉公所:

 建請縣府改善「芹壁聚落」照明系統及建築外管線、設施佈設,打造閩東式聚落與自然環境共融之景觀。

 決議:

 1、 今後芹壁村申請建物使用執照或閩東建築補助者,均須將電線及外露機械設備等納入景觀審查範疇,以確保聚落保存區整體美觀及和諧。

 2、 芹壁村已實施電線地下化,如仍有電線懸掛在外,請工務處及文化處加強監察,以維持村落的整體景觀。

 (二) 第二案北竿鄉公所:

 建請鈞府研議加開南北竿夜航航班,增加旅客及縣民參與本鄉夜間觀光活動,充實整體旅遊內涵。

 決議:

 交通旅遊局已安排每週六晚間租用客船執行白沙至福澳的航次,截至目前載客率良好。馬鼻灣假日市集是一項很好的活動,縣府將繼續全力配合執行。

 (三) 第三案北竿鄉公所(臨時提案):

 建請縣府修建芹壁南面山停車場。

 決議:

 1、 南面山停車場位於芹壁村路口處,若於該處設置停車場,將嚴重影響芹壁村整體景觀,觀光署以此多次拒絕停車場興建提案。

 2、南面山停車場位於水源線上,該處設置停車場將破壞地質結構,並影響建物的穩定性和壽命,該址不宜過度開發影響水土保持。

 3、芹壁村已在播音站及村下方設有停車場,尚符合現行停車需求量能。有關入村口停車有礙觀瞻議題,可待中山國中原址未來改建時,一併考慮在原體育館下方開挖地下停車場,可兼顧景觀保護及村莊停車便利需求。

 (四) 第四案北竿鄉公所(臨時提案):

 芹壁聚落是馬祖重要的觀光景區,由於尚未設置無障礙設施,使身障人士無法前往芹壁觀光。

 決議:

 芹壁村地形崎嶇,自然環境限制無法克服巷道狹窄,且殘障坡道的設置需符合法規規定的坡度和長度等要求,設置恐有困難;此外因地形陡峭,若設置不當發生意外,責任歸屬問題複雜,後續請工務處前往實地會勘殘障坡道的可行性。

 (五) 第五案北竿鄉公所(臨時提案) :

 白沙碼頭綜合規劃進度。

 決議:

 白沙碼頭綜合規劃案受先天限制待世曦工程顧問公司提出詳細報告後,再進行深入討論。

 (六) 第六案北竿鄉公所(臨時提案) :

 塘岐靶場推動進度。

 決議:

 已函請陳立委協調召開中央部會橫向聯繫會議,爭取由國防部挹注遷移經費辦理塘岐靶場遷移事宜,本案已在中央列管中。

 (七) 第七案莒光鄉公所 :

 建請縣府協助解決本鄉公共工程延宕及無法發包之困境。

 決議:

 目前有500噸新豐輪跟北航中心申請島際航線,通過後應可以解決莒光砂石需求,陸方有一艘2000噸東山號後續申辦通過後也可加入砂石運送,另地區有地方人士合資購買商船,未來可能投入航運業務。

 (八) 第八案莒光鄉公所:

 建請縣府研議本鄉外籍看護在陪同雇主就醫看診情況下比照鄉民雇主給予全額船票補助。

 決議:

 由於莒光地區的外籍看護僅有十餘人,補助經費不多,將會與連江航業討論可行性。鑑於補助案費用較少,建議鄉公所可自主支應補助,以有效解決相關議題。

 (九) 第九案莒光鄉公所:

 建請縣府責成東莒猛澳碼頭施工廠商盡速移除碼頭外兩艘損壞沉沒之沉箱作業平台船,以維莒光航道船隻航行安全。

 決議:

 交通部航港局北部航務中心督促廠商儘快處理東莒海域兩艘沉船的問題。

 (十) 第十案南竿鄉公所:

 南竿鄉多處道路邊坡因豪大雨造成落石及樹木傾倒。

 決議:

 南竿地區一般性道路每週巡查2次,豪大雨後另行安排巡查,並清理落石、泥石流、樹葉等雜物以確保行車安全;遇到樹木傾倒立即通知產業發展處處理,並持續巡檢主要幹道,以增加用路人安全。

 (十一) 第十一案南竿鄉公所:

 有關廢棄汽機車停放路邊(私有土地),影響市容觀瞻問題,建請妥善進行清除。

 決議:

 1、依據現行連江縣廢棄車輛清除處理執行工作要點,警察局對轄區有牌廢棄車輛進行查報、通知移置,環境資源局則負責無牌車輛的查報、認定及移置工作。

 2、現行廢棄車輛處理辦法多年未有修訂,部分程序已不符現況需求,後續請環資局盡快召開會議修正工作要點,並進行相關單位教育訓練及協調,以利廢棄車輛清除作業推動。

 二、 自主管理事項(請各單位依指裁示自行管制辦理):

 (一) 副縣長裁示

 1、輿情回覆應著重聚焦回應、明確表達立場,避免爭論,使讀者能夠理解我們的立場並接受。(各單位)

 2、7月30日社福正式考評,考評攸關本縣經費、獎金,請各單位全力配合。(民社處、各單位)

 3、未來考慮以公費生方式培訓職能治療師,確保在地小朋友有早期療育需求時能及時獲得治療。 (衛生局)

 4、馬祖藻類中心的成立,期許能夠有更多方面與地方產業結合。(產發處)

 5、媽祖昇天祭其他相關活動可以與台東縣政府合作,推出Q版造型熱氣球活動,以提升觀光效應。(交通旅遊局)

 (二) 縣長裁示

 1、邇來車禍和道路安全事件頻繁,請交旅局召開道路安全會報,會同相關單位研議對策,以提升地方道路安全。(交旅局)

 2、警察局持續加強中隴路段違停驅離,成效良好,請繼續執行。(警察局)

 3、暑期消防育樂營請研議增加海上育樂活動,以增加精彩度。(消防局)

 4、請研議東突堤區域分配情形,並將評估結果告訴縣長。(工務處)

 5、請盡快寄出樂活館的邀請卡,並在開幕前提醒縣長。對於重要的長官,請務必親自打電話邀請。(教育處)

 6、在颱風期間,請留意軍方中興嶺邊坡的泥土流向,確保其不流入水庫攔砂壩,並務必按照會勘結果進行處理。(產發處)

 7、兩馬體育交流因兩岸氛圍可能有變化,要制定相應的應變計畫。(教育處)

 8、津沙聚落石梯擺攤有礙觀瞻問題,若有必要,請行文通知國產署處理。(文化處)

 9、8月15日在中壢的演出乘車資訊將刊登在主管週報中,並製作演出邀請卡以邀請貴賓。(文化處)

 10、北竿警察所遷移案,請留意進度。(警察局、衛生局)

 11、現已有鄉政座談會議,且與各鄉長聯繫順暢,請與各公所溝通是否仍需參加本府每季擴大月報。(行政處)

 三、 本府列管事項:(請各單位依指裁示辦理並至管考系統填報執行情形)

 (一) 邇來車禍和道路安全事件頻繁,請交旅局召開道路安全會報,會同相關單位研議對策,以提升地方道路安全。(交旅局)

 (二) 東海明珠對本縣離島交通至關重要,請交通旅遊局與連江航業密切聯繫,向航港局爭取船隻修繕經費。(交旅局、連江航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