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限塑政策,連江縣環資局即起至今年12月底針對購物用塑膠袋、一次用飲料杯、免洗餐具、吸管及過度包裝等進行全面稽查,經查獲違反規定,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3項規定,處1200元以上至6000元以下罰鍰,切實達到環保、永續的目標。
環資局呼籲,依照環境部限塑政策相關規範,今年擴大執行非連鎖飲料業者一次性飲料杯之限制。在國際減塑的趨勢下,一次性塑膠製品的禁用勢在必行,期許轄內店家、攤商一同配合,消費者也盡量自備可重複使用之飲料杯、環保餐具、購物袋,或是多加利用「卡蹓杯」循環杯租借,養成「自備、重複、少用」的綠色消費環保習慣,從源頭減量做起,才能減少一次用品的垃圾產生量,為環境永續盡一份心力。
自91年起推動限塑政策,陸續以法令強制購物用塑膠袋、免洗餐具、一次性飲料杯、塑膠吸管之禁限用,在推動限塑過程也持續擴展多元項目採用多元措施,以落實塑膠減少使用,如循環容器的推廣、推動蔬果裸賣、旅宿用品、網購包裝等。藉由法令引導,以循序漸進方式推動,讓販賣業者配合政策逐步改變營業模式、民間企業發展替代材質技術或新型消費模式、民眾調整消費習慣。
限塑政策至今,已在塑膠袋、飲料杯、塑膠吸管及免洗餐具等品項推動措施,引導製造業者使用替代材質、販賣業者禁限用一次性塑膠產品,鼓勵消費者不使用一次性產品或自備重複使用容器。近年擴大其他限塑品項,包含111年連鎖便利商店、速食店需有5%門市提供循環杯,及自備飲料杯享5元優惠折扣;112年公告「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及「網際網路購物包裝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及網購包裝減量指引2.0,規範網購包裝材料不得使用含聚氯乙烯(PVC)材質,且符合回收紙混合率及塑膠再生料摻配比例;另將「塑膠襯墊、泡殼」公告為應回收廢棄物,強化塑膠回收,增加循環回收利用。多元項目措施的推動,皆透過法制手段或引導業者自願性源頭減塑,並健全塑膠循環體系暢通資源利用。
塑膠充斥在你我生活中,人們能立刻感受到它的方便性,卻很難體會它帶來的傷害。海洋廢棄物前10大垃圾,第一名塑膠瓶蓋、第二名寶特瓶、第三名吸管、第五名免洗餐具、第八名塑膠提袋,光是塑膠垃圾,就占了海洋廢棄物的九成。政策的制定是為加速推行永續,全民共同參與,從根本建立紮實環保意識,才能促使永續理想的實現。相較於其他限塑進度及限塑範圍都走在前面的國家,我們需要更多的行動力來共同響應,透過積極的政策,逐年淘汰免洗餐具、塑膠吸管、塑膠袋與手搖杯等拋棄式製品,才能打造無塑永續的家園。
社論/減塑政策從日常生活開始
- 2024-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