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4月份市售食品暨飲冰品抽驗 均符合規定

  • 2024-05-10
 衛生局執行113年4月份市售食品暨飲冰品專案,共抽驗12件蔬果、水產品2件、飲冰品8件,檢驗結果均與規定相符。(圖:連江縣衛生局)

 衛生局執行113年4月份市售食品暨飲冰品專案,共抽驗12件蔬果、水產品2件、飲冰品8件,檢驗結果均與規定相符。(圖:連江縣衛生局)

    【記者曹重偉報導】為維護地區居民食品衛生安全,連江縣衛生局執行113年4月份市售食品暨飲冰品專案抽驗,檢驗結果均與規定相符,遊客鄉親可以放心購買。衛生局提醒地區食品業者應依循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範以維護鄉親吃的安全,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食藥暨綜合科,電話:0836-22095*8885、8886。

    衛生局說明,執行市售食品暨飲冰品專案,4月持續至傳統市場、超市抽驗蔬果,共計抽驗12件蔬果檢驗殘留農藥、水產品2件檢驗重金屬,12件蔬果分別為包心芥菜、辣椒、草莓、福山萵苣、蒜頭、菠菜、白蘿蔔、香菜、小松菜、紅鳳菜、A菜、柳丁;水產品為文蛤、鱸魚,檢驗結果均與規定相符。

    鑒於炎炎夏日是飲品及冰品的消費旺季,為維護消費者食用飲冰品衛生安全,衛生局同步至手搖飲店、冰品販賣店、連鎖咖啡店及超商等場所進行衛生稽查,查核重點包含食品業者登錄、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原料有效日期及來源文件保存等,共稽查6家食品業者,初查結果3家有食材未離地、冰箱未定期除霜、食品從業人員未依規定體檢等缺失,命限期改正後均複查合格;另抽驗了8件產品,包括美式咖啡(中)、經典純奶茶(大)、錫蘭紅茶、冰塊、經典伯爵茶(大)、冬瓜茶、雪花冰、藍莓霜淇淋,分別檢驗衛生標準、咖啡因及含糖量,結果均與規定相符。

    衛生局提醒業者,炎熱天氣容易造成微生物孳生,平時應落實衛生自主管理,加強製程環境及容器與器具之衛生、注意原物料貯存溫度、工作人員衛生、定期更換製冰機或飲水機濾心及清潔等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規定;製備食品應謹守:「要洗手、要新鮮、要生熟食分開、要注意保存溫度、要澈底加熱」之防治食品中毒五要原則。

    衛生局也提醒消費者,選購飲冰品時,多留意現場製作場所環境之衛生、容器清潔、冰品原料有無加蓋及工作人員手部清潔等。購買後應儘速食用或貯存適當溫度(冷藏溫度7℃以下、冷凍溫度-18℃以下),以免細菌滋生,確保飲冰品食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