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吃有標章的魚

  • 2024-04-29

    台灣是海島,馬祖更是海島,我們很難想像吃不到海鮮的時候,但已有專家預測警示,2048年人類可能吃不到海鮮,要避免海洋資源耗竭不是做不到,只是需要極大的決心,捕魚者的自覺與自我克制,消費者更是可以有所為,選擇有標章,選擇國產優於進口,以及選擇中低階魚種等,買對魚、吃對魚,才能年年有魚,每個人都能為海洋保育盡一份力。

    海洋中的魚類原本是最永續的資源,正如同早期馬祖都稱呼海洋是家裡的冰箱一般,一年四季不同的魚類,各式隨手可得的貝類,只要有陽光,就有藻類與浮游生物,小蝦米吃這些微小生物,小魚吃小蝦米,大魚吃小魚,可以源源不絕的繁殖,但這樣的生物鏈居然被人類過渡捕撈截斷,讓海洋資源瀕臨滅絕。

    立法院一場劃設海洋庇護區法源的海洋保育法公聽會,漁會與保育人士壁壘分明的立場,也體現長期以來漁業經濟與海洋保育的衝突,但其實海洋資源的變化最先有感的也是漁民,因為台灣的魚變少了。漁業署不諱言的表示,三十年前台灣沿岸與近海一年可捕獲四十萬公噸漁獲,但即便現代捕魚科技的進步,一年的漁獲也不到過去的一半。

    因此漁業署針對佔台灣近海漁業最大宗的鯖魚、竹筴魚等的捕撈漁業,祭出管理辦法,透過加強禁漁期等方式,讓大海有休養生息的機會,面對可能的漁民抗議,漁業署強調再不改變,魚會越來越少,只會讓漁民越來越沒辦法維持生計。

    然而台灣近海漁獲量減少,一般民眾相對無感,而且無法立即反映出物以稀為貴的經濟邏輯,因為國外魚類產品的強勢進口,沒有辦法有效提升國內魚價,最後就是漁民的收入減少,更需要大量進行殺雞取卵的漁業捕獲,這些都在在顯示台灣海洋資源的告急,以及台灣漁業面對的困局。

    很多年前就有國內專家提出台灣海鮮選擇指南,將台灣人能吃到的魚類分成建議食用、斟酌使用,以及避免使用三類,只是沒有消費者真的會按圖索驥去買魚,或者即使認出什麼魚,也無法判別是用什麼方式捕撈的,因此國內開始思考建置海鮮標章,海洋之心生態標章就是2020年由漁業署跟漁業永續基金會共同推動。

    為了永續台灣海洋資源,漁業署開始進行管制措施,漁民也配合做出改變,但身為消費者的我們,也要在生活中盡到些許海洋保育的責任,像是購買有標章的魚類,盡量購買台灣在地養殖或捕獲的,以及不買養殖方式對環境造成嚴重衝擊的海鮮等,也建議大眾食用海鮮選擇食物鏈底層的生物為主,如水母(海蜇皮)、蚵仔、淡菜、魷魚、虱目魚、沙丁魚、鯷魚、鯡魚、鯖魚等,藉由龐大消費者的支持,才能創造漁業產業與海洋生態保育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