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綜所稅申報 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20.2萬元

  • 2024-04-20

 【本報訊】11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金額為新臺幣20.2萬元,較去年增加6千元,民眾於今年5月申報112年度綜合所得稅時即可適用。

 國稅局指出,依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4條有關納稅者為維持自己及受扶養親屬享有符合人性尊嚴基本生活所需費用不得加以課稅規定,112年度綜合所得稅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為20.2萬元。納稅義務人申報112年度綜合所得稅時,即可據以計算得自綜合所得總額減除之基本生活費差額。

 國稅局舉例:假設甲君與配偶合併申報綜合所得稅,扶養1名國小子女及年齡70歲的父親,甲君採用標準扣除額24.8萬元,其家戶之基本生活費為80.8萬元(=20.2萬元*4人),基本生活費比較項目合計數為66.2萬元﹝全戶免稅額41.4萬元(9.2萬元×3人+13.8萬元*1人)+標準扣除額24.8萬元﹞,該申報戶還有基本生活費差額14.6萬元(80.8萬元-66.2萬元),可以自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

 國稅局提醒,今年5月申報112年度綜合所得稅可使用手機或電腦辦理申報,網路申報系統會自動計算每一申報戶之基本生活費差額,並自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