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震災損稅捐減免 國稅局從寬、從速處理

  • 2024-04-04

【本報訊】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4月3日發生強烈地震,造成部分地區災情,民眾若遭遇不可抗力災害時,記得把握災損減免三步驟,「拍照存證」、「檢附文件」及「申請減免」,並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報請轄區稅捐稽徵機關辦理相關事宜,國稅局並提供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及菸酒稅等稅目之減免規定。

國稅局強調,對於民眾因災害造成財產損失,將秉持從寬、從速原則,主動協助及輔導受災納稅義務人申報各項稅捐減免事宜。納稅義務人除了可以臨櫃辦理與書面郵寄申請外,也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線上申請稅捐減免,快速又省時。

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如對於災害損失稅捐減免之規定或申報方式有不明瞭的地方,可就近向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查詢或於上班時間撥打免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將有專人為您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