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非法來台打工逐年減少 連江收容所待遣返客 去年僅143人

  • 2011-03-21
 【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隨著大陸經濟快速起飛,來台打工的大陸非法移民也是逐年減少,移民署連江收容所去年一整年收容待遣返的大陸客僅143人,還不如早年一次遣返作業的人數,還有不少民眾笑稱,大陸經濟繁榮加上台灣經濟未見好轉,到下一代甚至十年後,可能變成對岸要辦理遣返「台灣偷渡客」。
 移民署連江收容所表示,自民國76年11月政府開放大陸探親後,偷渡來臺非法工作、賣春的大陸地區人民劇增,大陸偷渡犯之安置與遣返,成為極複雜的人道與政治問題。該所於96年1月成立,隸屬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有關人員係於內政部警政署「大陸地區人民馬祖處理中心」(靖廬)改隸時,隨業務移撥。該所主要任務為執行「金門協議」大陸偷渡犯之前運、遣返作業,以及轄內治安機關查獲大陸偷渡犯之收容工作。
 收容概況從96年至99年接收前運至馬祖之受收容人總計1338人,其中96年595人、97年365人、98年235人、99年143人。而96年至99年接收轄內各治安機關移送之受收容人總計101人,其中96年31人、97年47人、98年15人、99年8人。96年至99年收容之大陸漁民(越界捕魚、登岸採貝等),經執行原船或併船遣返總計75人,其中96年22人、97年37人、98年13人、99年3人。
 連江收容所表示,為解決大陸偷渡犯及刑事犯遣返事宜,兩岸紅十字會組織於79年9月12日簽訂「金門協議」,為兩岸交流的最早管道。迄今20年來,總計遣返大陸偷渡犯4萬4248人。依遣返人數分析:82年5986人最多,83年4710人次之,其他歷年平均約1、2000人,自96年迄今,每年僅數百人,有逐年快速下降趨勢。96年至99年執行遣返人數總計12次,共1338人。其中96年3次595人、97年3次365人、98年4次235人、99年3次143人。
 該所指出,執行「金門協議」遣返工作責重事繁,人力雖不足,幸賴馬防部、縣警局、海巡、港警、港務處、陸委會、海基會、兩岸紅十字會組織等單位協助,每次得以順利完成交接見證。在「金門協議」符合人道精神與便利安全遣返之原則,相關各單位人員默默參與工作,功不可沒,特致感謝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