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本府第二次甄選婦女福利服務育嬰留停職務代理1名,備取2名。
依據:本府社會福利業務需求
公告事項:
一、應徵資格:
(一)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校院以上畢業。
(二)熟悉電腦文書操作。
(三)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大陸地區人民需設籍滿十年始得擔任公教或公營事業機構人員。
二、工作內容:
(一)婦女福利服務相關業務。
(二)連江縣性別平等委員會相關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及工作。
三、薪資待遇:依連江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以工程管理費、接受委託或補助之研究計畫進用之約用助理人員報酬標準表每月新臺幣3萬9,490元支薪。
四、契約起訖日期:報到日起至113年8月31日,聘用育嬰留職停薪代理職務倘原申請人提前復職或代理原因消失,應即解除其代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五、報名時間及地點:即日起至113年3月13日17時30分止(辦公時間),於連江縣政府民政社會處社會福利科(介壽村156號3樓)
六、徵選時間及地點:
(一)筆試:113年3月14日上午9時於連江縣政府民政社會處社會福利科。
(二)面試:113年3月14日上午10時30分於連江縣政府1樓貴賓室。
七、徵選方式:公文書寫20%、電腦處理40%及口試40%。
八、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備取人員於錄取人員生效日起6個月內,遇相同職缺免經公開徵選優先遞補。
九、聯絡方式:意者備齊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履歷表(附照片)、自傳及相關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男性須附退伍令影本或免役證明。於公告截止日(113年3月13日)當日下午17時30分前逕送、郵寄至連江縣政府民政社會處社會福利科,地址: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156號3樓,封面請註明「婦女福利服務職務代理人員」,並請來電確認:0836-25022分機308曹小姐,逾期不予受理。
https://www.matsu-news.gov.tw/media/030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