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17(自由時報報導)財政部16日預告「囤房稅2.0」稅率級距及單一自住房屋現值基準,六都非自住住家用房屋(除特定房屋外)稅率3.2%起跳、七戶以上稅率4.8%;非六都則是2.6%起跳、七戶以上4.8%。至於單一自住適用1%優惠稅率,直轄市及新竹縣市排除房屋現值最高1%、其餘縣市排除房屋現值最高0.3%後,預估全國312.5萬戶減稅,僅2.6萬戶不適用。
課徵基準分2組 六都非自住稅率3.2%起跳
立法院去年底修正通過「房屋稅條例」,住家用房屋改採「全國歸戶」,單一自住一定金額以下稅率由1.2%降至1%,非自住稅率由1.5%至3.6%調高為2%至4.8%,地方政府均應訂定差別稅率等,財政部16日預告參考基準。
財政部說明,單一自住房屋現值基準,以各縣市前一期房屋稅開徵,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僅一戶且符合要件,按房屋現值由高至低排序,直轄市及新竹縣市取第1%戶,其他縣市取第0.3%戶,以低於該房屋現值的最大值為基準;以最近一期房屋稅為例,台北市單一自住房屋現值275萬400元以下、新竹市189萬6000元以下,可適用稅率1%。
財政部賦稅署長宋秀玲表示,若各縣市參考此基準訂定,預估全國單一自住房屋共312萬5533戶適用稅率1%,僅2萬6592戶排除適用,減稅利益23.6億元。
至於非自住房屋,出租申報達租金標準及繼承取得共有房屋,四戶以內稅率1.5%、五至六戶2%、七戶以上2.4%。此外,建商餘屋按持有期間適用,一年以內稅率2%、一至二年2.4%、二至四年3.6%、四至五年4.2%、超過五年4.8%。
另,非自住、非出租、非繼承取得房屋,六都持有兩戶以內稅率3.2%、三至四戶3.8%、五至六戶4.2%、七戶以上4.8%;非六都一戶適用2.6%、二至四戶3.2%、五至六戶3.8%、七戶以上4.8%,預估稅收增加40.92億元。
六都新屋囤房稅 平均一戶增2.64萬元
宋秀玲指出,若在台北及新北各五戶,因採「全數累進」,全國共十戶,適用七戶以上稅率4.8%,「稅負增加滿多的」,估計六都新屋平均一戶增加2.64萬元、非六都增加1.18萬元。她說,預估整體稅收淨增17.32億元,若縣市參考基準訂定仍有稅收損失,由中央補足;若縣市未訂定,按基準課徵。
財政部預告囤房稅2.0基準 99%單一自住房屋降稅--自由時報
- 2024-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