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環境部補助地方環保機關人力計畫進用人員口試徵才公告

  • 2024-02-05

依據:環境部補助地方環保機關人力計畫

公告事項:

一、月支報酬:本計畫經費由環境部補助,本職務敘薪原則比照環境部特約助理環境技術師最低薪資起敘(280薪點,依113年薪點折合率標準,折合新臺幣3萬7,800元)。

二、職  稱:約用人員

三、名  額:2名(氣候組與循環組各1名)   

四、性別:不限

五、工作地點:連江縣環境資源局(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14-3號)

六、公告期間:自113年2月5日至113年2月22日

七、以下資格條件均須符合:

(一)通過環境部「補助地方環保機關人力計畫進用人員」第一階段筆試。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規定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三)熟悉電腦及文書作業系統(office等軟體)及文書處理能力。

(四)具備服務熱忱、積極負責、溝通協調能力及守法廉潔觀念。

八、工作項目:

(一)氣候組:

1.推動溫室氣體減量執行方案。

2.研擬氣候變遷調適執行方案。

3.辦理氣候變遷減緩及調適相關宣導活動。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循環組:

1.辦理源頭減量及產品使用再生料之推動。

2.生物質、有機化學物質之源頭掌握、再利用及使用與處理等循環業務之推 動。可燃廢棄物燃料化

及能源化之推動、 推動再生粒料多元去化管道。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九、報名方式:

(一)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下列報名相關資料於113年2月22日(四)下午17:30前(郵戳為憑)以掛號逕寄「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14-3號收發室收」,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連江縣環境資源局─環境部補助地方環保機關人力計畫進用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逾期不予受理。資格符合者通知口試,不合者恕不退件,口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1.報名表、切結書及自傳(請於本徵才公告附件處下載格式,並於報名表勾選欲口試之組別)。

2.最近3個月內2吋半身正面脫帽彩色照片1張,黏貼於報名表。

3.自傳一篇約1,000字。

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6.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7.相關專業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8.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1份。(無則免附)

9.環境部「補助地方環保機關人力計畫進用人員」第一階段筆試通過證明。(影本即可;口試當天請帶正本以備查驗)

(二)報名表等相關文件請以A4大小紙張影印並裝置於信封內,郵寄前請詳加檢查各項表件是否齊全,倘資格不符、填寫不明或表件錯誤、不全者,視同不合格處理。

(三)報名者所送各種證件經查明有變造或虛偽者,於甄選前發現者不予口試;於甄選完竣後錄取通知前發現者,不予錄取;錄取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四)依據「環境部補助地方環保機關人力計畫進用人員筆試簡章」,總成績計算方式如下(所有成績計算至小數點後二位,第三位四捨五入):

1.原始分數以 100 分計。

2.第一階段筆試成績、及第二階段口試成績各占總成績50%。

3.第一階段筆試成績與第二試口試成績加權相加後為總成績。

(五)僱用期限自實際到職日起僱用至113年12月31日止,本案經費為環境部補助款,日後若無編列預算,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理。

(六)本職缺(氣候組及循環組)於113年2月23日下午2時辦理口試,各列正取1名、備取1名,於正取人員無法報到時依序遞補,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聯絡電話:0836-26520分機163洪小姐或分機164林先生。



(七)新增報名表存放雲端網址(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OtHlbtqhE_85VoB5jzbxP64cl0BvFLeI?usp=sharing),請報名者可先將報名表存放雲端,以供審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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