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內政部辦理113年上半年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甄選作業,凡83年次至93年次出生尚未接獲徵集令之常備役體位役男,且無限制條件所列情形者,得提出申請,申請期間至1月19日下午5時止。
縣府民政社會處依內政部來函轉知,役男應至內政部替代役訓練及管理中心網站/主題單元/一般替代役申請/113年上半年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甄選作業資訊系統(https://www.nca.gov.tw/sug-sys)登錄申請,並依申請先後順序徵集入營服役,如申請人數逾公告額時,以抽籤決定錄取資格。
一般資格錄取1093名,2月至5月入營(實際入營日期以徵集令為準),具下列限制條件不得申請服替代役:
1、83年次以後出生經判定替代役體位或曾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者。
2、役男有緩徵或延期徵集等事故者(役男切結緩徵原因或延期徵集事故能於4月30日前消滅,得提出申請)。
3、役男有各類(役)別機關所定因犯罪於法院審理中或經判決有罪確定不予許可申請服一般替代役或限制服一般替代役類(役)別條件。但少年犯罪、過失犯或受緩刑之宣告而未經撤銷者,不在此限。
徵集入營、分發服役相關事項如下:
一、經核定(抽籤)取服一般替代役者,由主管機關依申請時間先後順序及機關勤務需求,至遲於5月底前分梯次徵集入營服役,服役之役別機關則於基礎訓練期間參加梯次役別甄選,分發役別及需用機關如下:
1、社會役(社福照護、偏鄉醫療),需用機關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醫事司。
2、消防役(消防救護),需用機關為內政部消防署。
3、公共行政役(原鄉發展),需用機關為原住民族委員會。
4、社會役(替代役訓練班管理幹部、勤務役男、社區營造、服役受傷退役弟兄生活協助等公益服務),需用機關為內政部替代役訓練及管理中心。
二、一般資格替代役役男應於徵集入營前,備妥學歷證明文件及民間教育專長證照(國外學歷證件,需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攜帶入營以利參加役別甄選事宜。
三、配合政府防疫需要,徵集作業期程得由主管機關依疫情實際需要調整之。
113年上半年役男申請服替代役甄選19日截止
- 2024-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