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1/3起不得發布民調--中華新聞雲

  • 2023-12-31

 2023/12/28(中華新聞雲報導)中選會指出,明年元月三日零時起至投票時間截止,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任何有關候選人或選舉的民意調查資料,違反者最重可處一百萬元罰款,若為政黨、候選人及其受僱人、代理人或使用人違反者,則加重最高可處二百萬元罰款。

 投票日前十日起禁止發布任何選舉民調,三日零時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任何有關候選人或選舉的民意調查資料,違反者將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款;若為政黨、候選人及其受僱人、代理人或使用人違反者,則加重處罰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款。

 中選會表示,近日也已接獲多起違反選罷法之發布民調檢舉案件,因未載明抽樣方式、母體數、樣本數、誤差值及經費來源等資訊,涉及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相關規定,中選會一定依法進行查處。民眾如任意轉傳未載明這些資訊之民調,也將是違反選罷法規定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