丟棄廢電池 環資局籲民眾及業者做好分類回收

  • 2023-12-29

【記者曹重偉報導】丟棄廢電池時,應將鋰電池與乾電池分開處理,連江縣環資局呼籲民眾及業者做好廢鋰電池分類回收,指出近期在台灣已有多起垃圾車在行進中,車斗內的廢棄物,突因不明原因起火燃燒,研判應該是民眾將易燃的鋰電池或壓力罐投入,導致擠壓過程中,產生自然現象著火。

環資局說明,丟棄廢鋰電池時,應在電池的電極(正負極)上,貼絕緣膠帶以避免短路,且應分類回收,丟棄前宜單獨存放,並避免陽光照射及高溫環境,電池回收筒切勿鄰近易燃物質。

環資局呼籲,廢棄物品內含有電池時,請務必先將電池取出後再回收,並將廢電池和鋰電池分開,存放到不同的容器內,儘速交付至指定回收管道,如便利超商或交給資源回收車人員,以降低可能造成之危害風險,促進資源循環再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