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射筆使用不當恐造成危害 標檢局馬祖辦事處提醒選購注意相關事項

  • 2023-11-25

【本報訊】可攜式雷射指示器(俗稱雷射筆)商品具輕巧便攜特性,普遍使用於各學校教學及會議講演,作為指示用途,因該商品使用風險性較高,如有使用不當恐造成消費者健康或財產之危害。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基隆分局馬祖辦事處特別提醒消費者應慎重選購,並注意使用。

基隆分局馬祖辦事處表示,雷射筆已列屬應施檢驗商品範圍,應完成檢驗程序後,始可進入國內市場,消費者於選購與使用雷射筆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1、勿隨意購買來路不明商品。

2、請選購貼附有商品檢驗標識之雷射筆商品,並檢視廠商名稱、地址及型號等各項標示是否清楚。

3、檢查是否附有中文使用說明書、包裝上之產品使用說明或所附產品使用方法、注意事項等標示,使用前詳細閱讀該說明,並確實依照說明內容使用,尤應注意產品使用說明所列之警語及使用注意事項等。

4、雷射筆於產品本體應依規定標示雷射輻射之警示標籤與說明標籤「雷射輻射;勿注視波束;等級2雷射產品」,及標示「禁止14歲以下兒童使用」。

5、雷射筆應放置在孩童無法取得的地方,並禁止讓14歲以下兒童把玩使用。

6、消費者使用雷射筆時,不可對準人瞄準或嬉戲,尤其是眼睛,以避免不當使用行為,造成眼部或身體的永久性傷害。

7、若有故障現象發生,應送至廠商指定之維修站維修,切勿自行更換零件或拆解修理。

8、優先選購有提供保固服務及投保產物責任險之產品。

馬祖辦事處呼籲,廠商應落實商品之安全性與標示正確性,以維護消費者權益,並提醒民眾對所購買之商品多一些瞭解,在使用時就有多一分安全保障。消費者可至標準檢驗局網站商品安全資訊網(http://safety.bsmi.gov.tw)項下查閱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7123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