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毒品危害防制中心統計 地區毒品案例出現新高

  • 2011-04-14
 地區毒品案例出現新高,連江縣毒品危害防制中心統計,目前地區曾有吸毒現列管追蹤輔導個案已達18例,而且絕大多數為外來人口,與會各組工作人員深感責任重大。(圖/文:曹重偉)

 地區毒品案例出現新高,連江縣毒品危害防制中心統計,目前地區曾有吸毒現列管追蹤輔導個案已達18例,而且絕大多數為外來人口,與會各組工作人員深感責任重大。(圖/文:曹重偉)

 【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地區毒品案例出現新高,據連江縣毒品危害防制中心統計,目前地區曾有吸毒現列管追蹤輔導個案已達18例,比上年度成長約三倍多,而且絕大多數為外來人口,讓與會各組工作人員深感責任重大;主持人縣府秘書長劉羽茵表示,這樣的成長幅度相當可怕,期許各組積極進行宣導工作並落實個案追蹤管理,同時進行相關專業訓練,讓防制工作能有效進行管控。
 連江縣毒品危害防制中心昨天召開100年度第一次協調會議,由秘書長劉羽茵主持,出席成員包括地檢署檢察長洪培根、衛生局長謝春福、政風室主任詹政曇、人事室主任林世華及民政局、教育局等各組均派代表與會參加。
 之後由出席人員就四項議題進行討論,分別是:
 議題一: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業於99年11月24日修正第2條之1第一項規定:「直轄市、縣(市)政府為執行毒品防制工作,應由專責組織辦理下列事項…」,毒品防制中心如何因應?
 衛生局指出,本縣毒品危害防制中心現由衛生局、警察局、教育局、民政局擔任各任務編組,由各局室承辦人員兼辦毒品防制中心相關業務,如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修訂規定縣市政府應由「專責組織」辦理毒品防制相關工作,應當如何調整組織架構提出討論。後經參考多數縣市及同為離島小縣的金門與澎湖作法,又人事室指出,縣府已無員額設置專責機關專人專辦,故會中傾向毒品防制中心依維持現制,由各組依預算程序編列經費以維運作。
 議題二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業於99年11月24日修正第2條之1第二項規定:「直轄市、縣(市)政府應編列預算辦理前項事宜」,毒品防制中心如何因應?衛生局指出,毒品危害防制中心現無編列獨立預算執行毒品防制工作,現階段都是利用藥物宣導,同步進行毒品防制工作,成效有限,為順利辦理毒品危害防制中心各項業務,請各編組應於各局編列毒品防制相關預算,以執行相關工作。議題三、四分別為藥癮者家庭支持服務方案及藥癮者家訪事宜之執行模式,以及因應今年五月二十日法務部及相關部會聯合視導考評,提醒毒品危害防制中心各組要做好準備工作,依各組考評表自行考評,資料於五月前送至綜合規劃組,由衛生局彙整後函送法務部。
 檢察長洪培根表示,過去幾年毒品防制中心因缺乏獨立預算及橫向聯繫,個案追蹤、輔導家訪等相關機制也無法有效建立及運作,強調毒品對於個人及家庭、社會影響甚鉅,而且都會牽連犯罪,期許各組勤於任事,讓中心功能適時發揮。秘書長劉羽茵也認為中心既無正式編制及預算,推動起來確實不易,裁示101年開始由各組編列預算因應,並由民政局增加一名人力專職負責毒品個案追蹤等事項,並儘快完成人員培訓,讓各項工作得以遂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