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連江縣馬祖民俗文物館門票暨場地使用收費標準第二條及附表一至附表五經縣府於9月13日修正發布。連江縣馬祖民俗文物館門票暨場地使用收費標準第二條修正條文如下:
第二條、馬祖民俗文物館各項門票暨場地使用費如下:
一、展示廳門票:
(一)全票:新臺幣四十元。
(二)優待票(含學生、軍警、團體):新臺幣二十元。
(三)縣民優待票:免費。
(四)其他票種:依其他專案活動計畫另行規定並公告之。
(五)符合下列條件者憑身分證明或相關證明文件免收門票:
1、身心障礙人士及其監護人或必要之陪伴者一人。
2、未滿五歲之兒童及年滿六十五歲以上年長者。
3、因業務需要入館洽公或執行公務者。
4、低收入戶。
5、持有志願服務榮譽卡之志工。
二、場地租借收費:
(一)多功能教室:四小時為一場次,假日收費新臺幣二千五百元;非假日收費新臺幣二千元。
(二)演藝廳:四小時為一場次,假日收費新臺幣四千五百元;非假日收費新臺幣四千元。
前項第一款使用規定詳如附表一;第二款使用規定詳如附表二。
民俗文物館門票暨場地使用收費標準 縣府修正發布
- 2023-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