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通入出境旅客禁止攜帶偽禁藥品 關稅局馬祖辦事處籲遵守

  • 2011-05-01
 【本報訊】小三通入、出境旅客禁止攜帶偽禁藥品!基隆關稅局馬祖辦事處表示,為加強查處不法藥物,杜絕旅客透過小三通攜帶偽禁藥品走私入境,維護國民健康,旅客前往大陸旅遊,請勿購買偽禁藥品入境,以免觸犯法令規定。若經查獲不法偽禁藥品,除依「海關緝私條例」規定懲處外,並依「藥事法」相關規定移送法辦。
 國人愛買藥,大陸更有許多號稱秘方的偽禁藥,海關近來特別加強呼籲小三通入出境的旅客切勿因一時不查,購買大陸不明藥品,以免違法不自知。根據藥事法第20條之規定,所稱偽藥指未經核准,擅自製造者;所含有效成分之名稱,與核准不符者,將他人產品抽換或摻雜者;塗改或更換有效期間之標示者。
 而藥事法第22條規定所稱禁藥,即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明令公告禁止製造、調劑、輸入、輸出、販賣或陳列之毒害藥品;未經核准擅自輸入之藥品。但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人員攜帶自用藥品進口者,不在此限。
 違反上述可以依據藥事法第83條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過失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