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興土木或整頓門面 樹木砍伐 建設局:務必遵照管理條例申請,以免挨罰

  • 2011-05-11
 近年地區政府民間都有許多工程在執行,或多或少都對自然生態產生破壞,建設局特別提醒施工單位,如需移動現有樹木,應遵照樹木花草管理自治條例提出申請,以免挨罰。(圖/文:曹重偉)

 近年地區政府民間都有許多工程在執行,或多或少都對自然生態產生破壞,建設局特別提醒施工單位,如需移動現有樹木,應遵照樹木花草管理自治條例提出申請,以免挨罰。(圖/文:曹重偉)

 【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地區近年不少地方是大興土木或是整頓門面,連帶不少樹木遭到砍伐,縣府建設局特別再次提醒鄉親,如需砍伐或移植現有樹木,請遵守縣府樹木花草管理自治條例,因工程施工或其他因素需砍伐、遷移樹木花草者,應向建設局申報核准,未經核准私自砍伐、遷移、毀損者將開罰;建設局強調,地區林木繁盛,都是前人辛苦造林及後續努力培育維護的成果,呼籲軍民鄉親共同來愛護這片土地上的一草一木,不可任意損毀,以免觸法受罰。
 近年地區政府民間都有許多工程在執行,或多或少都對自然生態產生破壞,任意損毀樹木花草的情形相當嚴重,尤其工地周邊花草樹木都有被破壞或移植的情形,建設局特別提醒施工單位,於施工時如需移動現有樹木,應遵照連江縣政府樹木花草管理自治條例。
 縣府為有效遏阻這些破壞自然生態行為,已於九十二年七月十七日公佈施行「連江縣樹木花草管理自治條例」,以保護本縣的植物資源,維護管理本縣的樹木花草,讓地區珍貴的自然資源得以永續利用,呼籲地區鄉親,共同來愛護這塊土地上得來不易的植物資源,並請鄉親千萬不要以身試法,以免受罰。
 建設局指出,依該自治條例第六條規定,未經許可毀損樹木花草(包括任意摘折、砍伐、盜採或盜挖或損壞支柱、護欄等),其非屬故意之行為但自動申報處理者,應賠償苗木補植費(包括該規格之苗木材料費、栽植費、運費及支架費等),未自動申報者併處以新台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之罰鍰,如屬故意行為,則併處新台幣六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之罰鍰。因工程施工或其他因素需砍伐、遷移樹木花草者,應向建設局申報核准。未經核准私自砍伐、遷移、毀損者,依前項辦理。其經申請核准後,亦應於事後補植或回植。未還原者,準用前項以故意行為之罰則規定辦理。
 「連江縣樹木花草管理自治條例」為經營縣府管理之造林區、保護區、道路、花圃、圓環、綠地等種植之花草樹木及縣府公告之保育珍稀植物。凡樹木花草若未經縣府建設局會勘同意擅自砍伐破壞,經檢舉查報後依本條例處以三千至十萬元不等罰鍰。為妥善管理本縣自然資源,在建設與破壞中取得平衡,如有工程或其他需要請提出申請,以免觸法,歡迎民眾踴躍檢舉,共同維護美好生活環境,電話:22347、25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