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光貨船事件釋疑聲明 文:連江縣政府

  • 2023-07-20

莒光鄉因民生貨物減少,貨輪在無利潤情況之下減少航班,馬祖資訊網讀者及李問臉書提出疑義,在此一併說明原委:

一、權責說明:

1、貨輪航線航權核定權係屬中央權責,非歸地方管理,故本縣無權調度貨輪,莒光貨輪停航本縣均透過交通部航港局北部航務中心請其協助,協調船運公司辦理開航事宜。

2、貨輪運輸公司,係私人企業,未在本縣登記營業,故無從督導,僅能以公共利益為訴求來道德勸說,拜託船商啟運事宜。

二、法源基礎:

大眾運輸「貨物」係屬特定人商業行為,目前中央政府並無訂定任何補貼法源,故即使政府有心處理補助亦無法施力介入,而澎湖縣政府係以「鄉」為單位,以「勞務標案」的方式進行,並非直接以「船務虧損」方式對船商補助。

三、本縣作為:

為解決莒光鄉親日常生活民生所需,本府召開專案會議,建置平台邀請南北海運、南竿貨物供應商(目前有福祥、承鮮捷加入)提供服務,莒光鄉親只須以電話訂貨,由其打包送上莒光航報船隻,送貨到東西莒碼頭,並且免收運費。自五月執行至今,承鮮捷對莒光鄉營業額每月約2萬元,福祥5至6月約42萬元,已解決大部分莒光鄉親民生物資的需求缺口。

四、後續作為:

本案為了長遠發展及解決莒光運輸問題,特地會同議長張永江、議員陳貽斌與莒光鄉長陳樂禮及鄉代會代表共同商討解決方案,目前已有共識,本府將積極輔導鄉公所朝討論方向來努力。

本案關鍵點並非經費問題,而是法源依據及四鄉五島貨物運輸對特定商家做為補助涉及各島公平問題。

以上為莒光貨船無法如期開航始末釋疑,請莒光鄉親多給予體諒,我們會結合立法委員及地方民代繼續努力。